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_NBA赛程

莎莉莎莉 美国NBA 2023-11-07 91 0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_NBA赛程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_NBA赛程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_NBA赛程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_NBA赛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此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为全面了解此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将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公牛

一 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牛。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公牛。

1.3 此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牛。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此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此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此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依据重要性原则公牛,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和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将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7

此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此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牛。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牛。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和会董事认真讨论公牛,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对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牛。

表决结果:9票确定,0票反对,0票弃权公牛。

(二)审议通过《对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牛。

表决结果:9票确定,0票反对,0票弃权公牛。

(三)审议通过《对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牛。

表决结果:9票确定,0票反对,0票弃权公牛。

(四)审议通过《对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牛。

表决结果:9票确定,0票反对,0票弃权公牛。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确定的独立意见公牛。

特此公告公牛。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此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牛。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牛。此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会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和会监事认真审议公牛,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对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牛,我们认为: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牛。

表决结果:3票确定,0票反对,0票弃权公牛。

(二)审议通过《对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牛,我们认为: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牛。

表决结果:3票确定,0票反对,0票弃权公牛。

(三)审议通过《对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确定,0票反对,0票弃权公牛。

特此公告公牛。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9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此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牛。

一、募集资金基此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对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公牛。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

(二)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疲劳计使用募集资金248,204.57万元,含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金额33,747.99万元公牛。仍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917.9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21,403.98万元,存储于理财账户金额为5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6,514.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牛。依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和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2日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4月16日、2023年1月10日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此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公司严厉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牛,此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公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确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47.99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她发行费用566.98万元(不含税)公牛。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确定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对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66号)公牛。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公牛。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坚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确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牛。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坚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确定的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仍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36,514.00万元公牛。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牛,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于坚持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确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可以提供保此承诺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能滚动使用公牛。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于坚持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确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此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公牛。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能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58,000.00万元公牛。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她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公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因“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处于同一厂区,部分建设主体横跨同一地块,为便于相关产权证书办理,两个项目需合备案公牛。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合,合后名称调整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总投资额、预计投产时间及投资方向等均不变。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确定将“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公牛。公司坚持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对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牛。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毛病

2023年上半年,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牛。

特此公告公牛。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上半年

编制单位: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上半年

编制单位: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0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此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牛。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牛。

依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牛。此次向750名激励对象授予218.9848万股股份,此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此从889,594,811股变更为891,784,659股,注册资此相应从889,594,811元变更为891,784,659元,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她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后的注册资此以最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场登记为准公牛。

依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此次变更注册资此和修订《公司章程》在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牛。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她人士办理此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公牛。

特此公告公牛。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

公告

此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此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牛。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更好地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支持员工实现安居乐业,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公牛。

●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公牛。此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此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星期转,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牛。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风控措施以保证资金的安全,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提供员工购房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在额度内能循环使用公牛。

2、借款用途:仅限于员工在浙江省宁波市区域内(限慈溪市、杭州湾新区和宁波市属五大区)因个人生活需要购买有房产证明的商品房(含在此区域所购住房的装修)公牛。

3、借款金额:依据员工的服务年限、绩效表现、征信记录等评定出个人借款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公牛。

4、借款期限:年限最长为6年公牛。

5、资金利息:参考借款时同期银行利率标准,具体以签订的《员工购房借款协议》约定为准公牛。

6、借款担保:就借款事项,员工能提供担保人,具体以签订的《员工购房借款协议》约定为准公牛。

7、还款方式:依据借款时确定的期限,自借款之日起6年内还清全部此金及利息,借款期限内按月分期还款,具体以签订的《员工购房借款协议》约定为准公牛。如员工在借款期限到期日前离职的,应于离职前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含利息)。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此情况

被资助对象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和公司或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公牛,服务满2年且职级为Eb以上;

2、满足一定考核要求或者满足内部担保要求;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在公司任职的近亲属,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不适用该制度公牛。(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星期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明确了借款规则、操作流程和风控措施公牛,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实力等因素,风险可控:

1、公司制定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对员工借款资格、操作流程、借款额度和还款计划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公牛。

2、公司和借款人签署《员工购房借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担保条款(如有)、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有效降低风险公牛。

3、原则上借款人的还款方式为授权公司每月从其此人的实发收入中扣除还款此息公牛。如遇特殊情形,实发收入不足扣款的,员工应另行以现金方式偿还差额。

四、提供员工购房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公司员工购房借款总额度为2,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3%公牛。截至此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员工购房借款。

五、会议审议情况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公牛。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星期转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有利于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更好地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支持员工实现安居乐业公牛。同时,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明确了借款规则、操作流程和风控措施,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实力等因素,风险可控;公司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对象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在公司任职的近亲属,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确定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牛。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星期转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有利于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更好地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支持员工实现安居乐业。同时,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明确了借款规则、操作流程和风控措施,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实力等因素,风险可控;公司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对象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在公司任职的近亲属,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确定公司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

特此公告公牛。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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